部门职责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工作职责

    发表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云龙校区管委会、各院(部)处(室):

           为全面提升教学质量,优化资源配置,确保教育投入有效利用,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客观、科学的评价依据,推动学校持续健康发展,经2023-2024学年第十九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 决定将教学督导办公室和质量管理办公室合并,成立教学质量监 控与评价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该中心下设船员质量管理办公室、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和教学督导办公室。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组织制定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的质量标准与管理制度并实施,负责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的建设。

     二、负责监督、检查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在全校执行情况。

     三、负责组织学校船员教育与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和内审、外审工作。

     四、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推进新时期教育教学评价改革。

     五、负责教学质量监控相关数据的检查、收集、整理、分析,定期向学校提交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报告,供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决 策时参考。

     六、负责组织开展教育教学质量文化建设,组织年度教学质量奖评选。

     七、负责组织开展评教、评学师生座谈会、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及时向学校及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建议。负责组织评学院、评专业、评课程等各类专项评价活动,及时公布评价结果,推进 教学诊断与改进。

     八、负责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平台的建设、运用与管理。

     九、配合教务处、发展规划与评建办实施由上级主管部门开 展的教学评价、评估及与此有关的校内常态教学评价工作;配合教务处开展日常课堂巡查,处理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教学事故。     

     十、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浏览量: 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