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新时代高等学校评估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根据学校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努力实现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职业本科大学的发展目标,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重要论述为指引,服务“教育 强国、人才强国、技能强国、科技强国、质量强国”战略,紧扣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职业本科大学的发展目标,坚持“人才强校、 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发展理念,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全面建设”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学校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质量职责,强化质 量保障主体责任,创优创新质量文化建设,完善质量标准,持续 实施国家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高质量教育教学质量保障 体系,保障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二、工作目标

        以“聚焦教学质量,强化过程监控,持续精准改进,助力内涵建设”为工作目标,通过构建贯穿办学过程的质量监控与保障 体系,促进形成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全方位监控、全方面提 高的教学质量保障长效机制,形成能够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 我改进、自我发展的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循环系统。运用监控、测量、数字化和评价等手段,整合教学资源配置与高效利用,建设 具有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特色的质量文化,推进教学管理与教学质 量持续提高。

    三、组织领导

    由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委员会(质保委) 负责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工作的领导。校长、党委书记为主任,执行校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副  校长、分管评建工作副校长、分管质量工作副校长为副主任,各有关职能部门和教学部门负责人为委员。

    各学院(部)成立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分委员会,由院长、党总支书记、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行企代表组成,负责对本院(部)整体教学情况 和学习情况进行管理、监督和评估。

    质保委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简称质评中),主任由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成员由质评中心人员兼任。

    四、主要任务

    (一)监控与评价评估教学管理工作

    对校、院(部)和系(教研室)三级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控与评价评估,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促进教学管理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二)监控与评价评估专业建设及课程建设

    对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各环节、各要素进行监控与评价评估,包括专业布局,专业培养的基本条件,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培养模式,毕业要求达成度等;课程结构、课程设置、课 程体系、课程建设评价机制等。

    (三)监控与评价评估教学过程

    以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为重点,对课前准备、课堂 教学和实践教学实施、考试、试卷批改、成绩分析等各教学反思环节进行全过程监控和评价评估。

    (四)监控与评价评估学习状态及效果

    通过对在校生的课堂学习秩序、学习状态、学习成绩评价和 社会评价(对毕业生的就业调查、用人单位信息反馈、毕业生跟 踪调查)等不同方面的学习状态和效果进行监控与评价评估。

    (五)监控与评价评估教学条件保障

    对校、院(部)两级教学资源的投入及保障进行监控与评价, 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运行,促进各类资源向教学倾斜集中,促进 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的信息化、数字化条件和平台建设,不 断提高保障能力和质量。

    五、体系构成及职能分工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由质量目标系统、质量标准系统、组织保 障系统、资源保障系统、教学运行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质量评 价系统、持续改进系统八大系统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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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框架图

    (一)质量目标系统

    教学质量目标系统是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起点和终 点。该系统由校级、院级、系(教研室)教师三级体系构成。

    校级目标系统由学校党政联席会、校长办公会、学校教育教 学质量保障工作委员会、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务处等组成,其职责是确定学校办学思路、办学定位及教学目标,确定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意见,确定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专业及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及方案等。

    院级目标系统由二级教学部门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班子、 行业专家、优秀校友代表等组成,其职责是依据学校办学思路、办学定位、教学目标及教学质量标准等,指导专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学质量标准等具体落实方案。

    系(教研室)目标系统由系和教研室教师组成,其职责是依据学校及二级教学部门相关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教师是质量目标实现的主体,应树立立德树人责任意识,潜心教书育人,认真贯彻落实教学规程。

    (二)质量标准系统

    质量标准系统是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重点,除专业类 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船培标准、职业本科专业设置标准、海南省高水平特色专业标准等国家和省级标准外,还包括校内人才培养质量标准。责任机构和部门是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务处、各教学部门,其职责是制定完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课程考核等各主要教 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具体依照《海南科技职 业大学教学质量标准》执行。

    (三)组织保障系统

    组织保障系统是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组织基础,由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组成,共三个层级,共同构成学校日常教学建设、管理、运行和服务的组织保障系统,并根据质量目标系统、质量标准系统、教学运行系统进行质量标准调整、规章制度 完善。

    决策层由学校党政联席会、校长办公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委员会、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构成,主要负责学校教学工作、教学改革等的重大决策。

    管理层由教务处、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发展规划与评建办公室构成,主要负责教学相关文件制度、监控标准的起草,全面负责教学工作、教学改革的组织实施与管理指导。

    执行层由各院(部)及系(教研室)构成,主要负责对教师 的管理与指导,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制度及质量标准,制定本单位 专业建设实施细则。

    (四)资源保障系统

    资源保障系统是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运行基础,由人 事处、资产处、教务处、财务处、科研处、后勤处、招生办、就 业办、图书馆、信息中心、各教学部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为保 障教学运行、提高教学质量提供相应的人(师资、教学管理干部、生源)、财(教学经费)、物(教学用房及配套场地、实验场地 及仪器设备、实习实践基地、运动场馆及设施、网络信息硬件及 软件配套、信息平台)、图书资料等,通过相关制度和规定,确 保教学投入以及投入的高效利用。

    (五)教学运行系统

    教学运行系统是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管理对象,责任 机构和部门是教务处、学工处、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教学单 位。在教务处的协调下,各二级学院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全面负责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运行及管理和第二课堂 开展工作,形成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教学管理运行机制, 同时向组织保障系统、资源保障系统、质量目标系统、质量标准 系统、监控系统、评价系统反馈。具体依照《海南科技职业大学 教师教学工作规程》等制度执行。

    (六)质量监控系统

    质量监控系统是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关键,责任部门 是校分管领导、教务处及质评中心、学工处、团委等各相关职能 部门和各教学单位。职责是通过随堂听课、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对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开展常态化质量监控,及时监测 各类教学活动中的问题,通过反馈改进系统督促改进。如图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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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质量监控系统构成

    质量监控系统由4个机制构成。由校领导、教学督导委员会、 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信息员等依据教学基本文件、教学规章制度和质量标准开展监督检查。

    1.教学督导机制。形成校、院两级教学督导体系,学校教学  督导委员会负责全校的教学督查工作,主要包括日常教学监控、专项评估检查、决策咨询服务等;学院教学督导分委员会由各教 学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的日常教学督查等工作。具体 依照《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执行。

        2.领导同行听课机制。校领导、各教学单位院长、教学副院长和党总支副书记、职能部门领导干部以及教研室同行通过听课、座谈等方式了解课堂教学实际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  见。各类人员限定每学期总听课任务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听课任  务,明确听课要求,同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留存相关评课记录。具体依照《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听课制度》《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  师课堂教学行为十条规范》和《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  评价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执行。

    3.教学检查机制坚持常规教学检查和专项教学检查相结合 的教学检查制度,包括日常检查(校院两级实施开)、定期检 (期初、中、末教学检查)、专项检查(对教学主要环节进行 专项教学检查)、随机抽查(对教学主要环节进行随机抽查)。 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及教学管理人员根据监控标准对教学准备、教学过程、教学考核三个阶段进行检查,主要包括教学文件准备 情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课堂教学实施情况、实习实训、课后 作业辅导答疑情况、考试质量及学习效果评价等。具体依照《海 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学检查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如图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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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教学检查主要对象


    学生信息员机制。教学质量监控学生信息员通过参与学校教 学管理、课堂教学评价与教研和参加学生座谈会等工作,多角度 参与课堂教学信息反馈、学生学习状态反馈、教学资源环境需求 调查,为改进课堂教学、深化教学改革提供可参照的依据。具体 依照《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信息员条例》执行。

    (七)质量评价系统

    质量评价系统是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核心,由教务处 及教质评中心、学工处、招生办、就业办等相关职能处室和各教 学部门组成。职责是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完善教 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教师评学、学生评教、二级学院教学工作 评估、专业评估、学生学习效果评价、毕业生对教学质量评价、 生源质量评价、毕业生满意度、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和学校教学质 量满意度等评价体系,对学校教学状态数据以及培养目标、毕业 要求、课程目标的合理性和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进行监控和综 合分析,通过反馈改进系统督促持续改进。

    质量评价系统由4个机制构成。通过相关制度,形成有效的 教学评估和运用机制。

    1.教学评估机制。主要包括:定期开展专业建设状况监测评 估,实施专业预警;师范类专业认证和工程教育认证;新设本科 专业检查;以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为内容的课程建设评估;每四 年开展一次教学部门、系(教研室)工作评估(简称为三评,评 学院、评专业、评课程),建立起教学质量监控和激励的有效机 制。具体依照上级有关文件和《海南科技职业大学专业预警管理办法》《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评学院、评专业、评课程实施办法》 等制度方案执行。

    2.学生评教机制。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根据评价 结果对教师的教学过程是否能够达成教学目标做出判断。学生网上评教与所学课程相结合,学生对学期所学课程授课教师及授课 质量进行评价后方可查看自己的考试成绩。具体依照《海南科技 职业大学学生评教管理办法》执行。

    3.教师评学机制。教师对学生学习状态、学习方法和学习能 力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促进学校学风建设,为全面、客观分析学校学风状况等提供依据。具体依照《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师评 学管理办法》执行。

    4.校外专家评价。强化校外评估专家队伍建设,不断充实专家人才库,充分发挥校外专家作用,实现多元视角评估,增强校外评估专家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状况的全面考察了解、增强“会 ”的力量。

    5.学生调查机制。建立生源质量分析与评估制度、在校生学业满意度调查制度、毕业生学业满意度调查制度和毕业生社会满意度调查(用人单位评价)制度。招生办、就业办等各相关职能 处室和各教学部门通过专项调查收集相关信息,对教育教学等情 况进行评估,并提出质量改进意见和建议。

    (八)持续改进系统

    反馈改进系统由党办、校办、教务处、人事处、学工处等相关处室和各教学部门及其相关制度和运行机制构成。根据质量监控系统和质量评价系统反馈的信息,奖优罚劣,确保教学质量监 控与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转,确保改进工作的有效运行。

    1.持续改进机制。各相关单位根据反馈的信息,及时召开教学工作会议,研究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通过改进目标、完善制度、增加经费投入,多渠道教师促进教学能力提升,深化教学改革,持续改进优化教学模式、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2.奖励机制。学校设立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奖、技能竞赛指导奖、优秀教案奖、思想政治理论课和课程思政大练兵、示范课、教学比赛奖、教学质量奖、教学成果奖等,表彰并激励为教学做 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团队;广泛开展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鼓 励教师进行教学改革研究;定期举办各种形式、主题的教师教学大赛,激励广大教师投入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具体依照《海南 科技职业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和《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学质 量工程项目建设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执行。

    3.惩戒机制。学校将对教学活动中违反相关制度规定,无法 达到质量目标标准,影响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协同闭环运行的单位和个人,在年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和薪酬福利等 方面进行惩戒。具体依照《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 理办法》等制度执行。

    六、运行方式

    聚焦“办学指导思想、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专业毕业要求、专业课程目标、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等方面,坚持多重循环,实时联动,完善校院两级质量保障闭环运行管理机制。主要内容如下:

    (一)学校质量保障“大循环”

    校长、党委书记是学校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执行校长、分管副校长全面负责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各教学部门负责人是单位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负责人受教学单位负责人委托, 全面负责本单位教学质量保障工作。

    质评中心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管理机构,在质量保障 体系运行中行使管理职能: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制(修)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相关文件;负责制订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年度工作计划及总体安排;负责统筹实施校内各项教学专项检查工作。

    学校围绕学校质量保障的范围,通过专项督导、校内评价、校外评价、专项评审、专题研究、交流指导等开展专项质量监控,促进学校形成“监控→反馈→指导→ 改进→提高→再监控”的质 量保障“大循环”。

    (二)部门质量保障“小循环”

    教务处及质评中心、学工处、团委、招生办、人事处、资产处、财务处、就业办、信息中心、后勤处和图书馆等部门是开展 教学管理、教学运行和教学条件保障工作的主要机构。各职能部 门依据学校质量保障的范围,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对本单位所履行的职责自主进行质量保障和常态质量监控、分析与改进,形成 部门“自我评价→ 自我反馈 自我改进 自我提高→再评价”的 质量保障“小循环”。

    (三)学院(部)质量保障“内部循环”

    各学院(部)是本单位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主体,负责 建立本单位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制定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实施 方案及细则,按照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要求,围绕毕业要求、课程目标达成,对影响学院教学质量的各环节和因素进行质量保障和常态质量监控、分析与改进,形成“自主构建学院质量保障 体系 自主运行 自我评价 自我反馈 自我改进 自我提高自主完善学院质量保障体系”的“内部循环”。

    (四)形成持续改进的质量管理模式

    通过学校层面“大循环”、部门层面“小循环”和学院层面 “内部循环”的实时联动,及时发现问题和分析原因,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推动质量保障闭环管理机制有效实施。

    本方案从印发之日起运行,由质评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方案运行分工表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方案运行分工表_20240930123126A2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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