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简介

    发表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为优化质量管理资源配置,确保教育投入有效利用,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提供客观、科学的评价评估依据,推动学校持续健康发展,经2023-2024学年第十九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教学督导办公室、船培质量管理办公室和质量管理办公室合并,成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下设船员教育与培训质量管理办公室、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办公室和教学督导办公室。具体职责如下:

      船员教育与培训质量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管理者代表建立、保持、改进和监控船员教育与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负责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修订、控制和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和质量信息收集分析、调查、改进及验证。

      教学督导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制定教学督导工作规划和管理制度并实施。开展督教、督学、督管、督研工作,实施常规检查、听课检查、专项检查、意见反馈等督导业务工作。组织督导工作例会,布置督导任务,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价,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馈意见,提出建议,促进教学诊断与改进。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制定校、院两级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保障体系,组织体系的实施与监控;制定、完善学校主要教学环节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各质量项的制定、修改、完善工作。与教学质量监控相关数据的检查、收集、整理、分析,及质保体系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反馈。定期向学校提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报告,编写和发布教学质量简报。负责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实施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和运用。做好教学质量监控与教学评价、诊断与改进,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配合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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